結婚之后大家都希望能恩恩愛愛的走到最后,但是不少人在婚姻當中受不了外面的誘惑,走上了婚內出軌的道路。也許你覺得你的出軌神不知鬼不覺,但是身為枕邊人還是能察覺一二,都會被發覺。那如果發現出軌之后,婚內出軌法律怎么處理呢?
一、婚內出軌有哪些類型
在我國司法實踐中,一般將婚內出軌分為以下幾種類型:
1、重婚。是指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,這類型既包括領取結婚證,也包括“事實婚姻”,即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,最典型就是辦理了結婚證或的就是擺了婚宴,需要讓身邊的一般、普通人也認為他們是夫妻關系。
2、同居。是指有配偶還與他人持續共同生活三個月以上,雙方共同租房居住或在自有物業中共同生活的行為。
3、通奸。是指有配偶而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行為,最典型就是嫖娼、網絡約炮、一夜情等行為。這類行為雖然是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,但并不屬于婚姻法所規定的過錯行為和法定離婚事由。
以上三種不同類型的婚內出軌,法律的處理方式也會存在很大的差異。下面詳細為大家解說。
二、對方婚內出軌是否可以離婚
根據我國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,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,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。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,應當進行調解;如感情確已破裂,調解無效,應準予離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調解無效的,應準予離婚:
1、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;
2、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的;
3、有賭博、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;
4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;
5、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蹤,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,應準予離婚。
其實有時候法律對于婚內出軌的判定還是很寬泛的,有時候婚內出軌的類型也可能判定不準確,有點情況下可能會覺得夫妻感情還能修復,或者婚內出軌一方不愿意離婚的,法律也不會判定離婚的!
三、婚內出軌財產判定是怎么樣的
大家可能覺得婚內出軌過錯方肯定會少分很多甚至是不分財產,實際上,我國現行法律并未規定過錯方少分或不分財產,所以,出軌并不必然導致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。如果有證據證實對方存在重婚或與第三方公開同居的行為,在分割財產時法官或會適當地向配偶方傾斜,但這種幅度一般不會太大。
那如果對方婚內出軌,有沒有可能讓對方凈身出戶呢?也是可以的,不過這個就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專業、規范的財產協議書,在恰當的時機拿出來給他簽字,這樣很大可能就可以做到讓對方凈身出戶。更多的還是要咨詢相關的專業律師。
不管怎么說婚內出軌,確實是不道德的行為,大家也要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,不要因為一時的心軟,而失去更多。如果發現對方婚內出軌,你所要做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個人的財產權益,只有金錢是看得見,摸得著,抓得住的,感情是說變就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