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:
和女朋友都是安徽五線小城市出來的,目前都在南京上班,準備結婚了卻遇到一些問題。之前我們家打算拿這些年攢的錢,在我們老家市里出首付買一套房,給我們結婚的時候用。但是我女朋友家要求我在南京買房,這樣我們以后就算在南京安家了。
但目前我們家沒這個經濟實力,本來要在南京買房首付就不夠,還要想辦法借錢,結婚還要考慮結婚婚禮,三金,彩禮,車子等問題,覺得女朋友不是真的愛我。我也不想因為這個事情再去麻煩父母,已經把所有都給我了,我覺得他們也沒有做錯什么。想問問必須買房才能結婚嗎?女方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?
解答:
說真的,成年人的世界,沒有那么多對與錯,同樣也沒有那么多合理與不合理。婚戀市場的要求能不能立住腳,都取決于“她找不找得到”,以及“你有沒有的選”。
以她的條件,如果除了你以外,找不到其他在南京有房子的小伙,那“有房結婚”這個要求對于她來說就高了,不好實現,需要她跟你打感情溢價牌。
以你的條件,如果除了她以外,找不到愿意和你共同買房或者無房結婚的姑娘,那“無房結婚”這個要求對于你來說就高了,不好實現,需要你跟她打感情溢價牌。
看現在這個情形,明顯是第二種。
你女朋友在死咬著條件不放,而你在反復琢磨怎么用感情基礎去說服你女友。但顯然,你女朋友家里也沒特別的中意你,所以才用必須在南京買房這個硬條件卡你罷了。
而找對象這事,任何人可以提任何要求。只要Ta能找得到,那就沒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。就像網上一直很熱點的“處男處女”話題。男人要求對方是處女,一些人在那說,“你是處男么?不是處男沒資格要求對方是處女”。這就是一個典型的“合理不合理”問題。
一個偏遠地區老光棍子,整日游手好閑,干啥啥不行,吃啥啥不剩,三十好幾還沒碰過女人。按照那個邏輯,這樣的人是不是要求對方是處女就合理了?合理有個屁用,別說一般女生,離異帶娃的選供養者時都不會選他。
再看王校長呢,夜夜笙歌,閱腚無數,過手的女人沒有一個加強團,也有一個獨立團了。
按照那個邏輯,撕聰就沒資格要求對方是處女了?
是不是自己都看笑了?
在婚戀市場還用這種“同項對標邏輯”去思考問題,說白了,就是還沒跳脫出做題的思維。
所以,咋辦呢。
1、提要求——雙方溝通協商——各退一步實現
2、提要求——對方拒絕協商——單方被迫妥協/分手
第一條路很明顯走不通了。只有第二條路咯,要么單方面被迫妥協,想辦法去搞個南京首付,然后再結婚。要么分手換人,找個不需要南京首付/有房的姑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