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一個人結婚,愛比合適重要一百倍。別在對的人中,強迫自己培養感情,畢竟從一開始你就不喜歡,那么以后的相處不會日久生情,反而容易日久生厭。
很多人認為滿足自己所有條件的人就是合適的。
但是說實話,你能配得上的人,才是適合你的人。所謂不合適,只是你對婚姻的私心。
在那些感情中,各種不合適其實都是來自人性的自私。
許多人在選擇婚姻時,都是如此。與和諧快樂的精神生活相比,他們更愿意冒險選擇一時的優質生活條件。
忽視了婚姻中用雙手創造財富的寶貴和意義,總想著通過婚姻一步到位,實現自己的圈子。
但是事實呢?但事實上,沒有以愛為基礎的婚姻,在豐富的物質條件下都會毀掉。
事實上,大多數美其名曰彼此喜歡的兩個人,所有的矛盾都剛剛擺在他們面前,還沒等他們掏出實際行動來解決呢,就揚言這是一道邁不過去的坎,后來以不恰當的理由,作為分手的借口。
換句話說,大多數情感矛盾都是可以解決的,許多人并非無法解決,而是懶得去解決問題,選擇了一種更容易的方法——解決問題的人。
我見過戀愛三年,一個住順義,另一個住朝陽,最后忍受不了異地分手
又見過兩人異國戀八年,彼此抵擋住一切誘惑,最終有情人終成眷屬。
結婚三年了,最后因幾萬塊錢撕破臉告上法庭;
還見過男方家境不好,女方父母一直不待見,最后男孩要強,女孩也愿意相信,兩人白手起家,不靠父母的幫助,最后過上了小康生活...
找不到,為什么有些矛盾,可以成為兩個人不適合分手的借口;而為什么有些矛盾,在別人面前根本不算什么,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。
正是因為兩個人愛的程度不同,那么給對方的力量也就不同了。
因此,讓我們回顧一下這個問題:結婚是應該和你愛的人還是合適的人?
當然,選擇你愛的人,但是愛一個人的能力更重要。你應該把他變成一個合適的人,讓自己成為一個合適的人。
如果你真的愛上了一個人,只要婚姻沒有走到絕對破裂的那一刻,這個人就永遠無法取代。